2021年海曙区小学生“亲青课堂”公益暑托班线上报名协议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缓解小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引导和帮助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在团市委和市教育局牵头下,海曙团区委、海曙区教育局等单位共同开办海曙小学生“亲青课堂”公益暑托班。为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地服务好您的需要,特将暑托班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谢谢!
咨询电话:0574-89298593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注:本协议仅提供电子版,如有需要请自行截图保存。
1.在海曙区就读新2—新6年级的学生(2021年9月开学后)可报名海曙区小学生公益暑托班,不招收“幼升小”“小升初”阶段学生。若审核中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不符合招生要求,将不予录取,费用予以原路退回。
2.由于暑托班的特殊性,如遇报名人数少于该班核定人数,暑托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班进行撤班、并班的调整。
3.暑托班费用按照60元/人·天收取(含午餐),第一期学生收取300元。对低保家庭及低边家庭学生的暑托费用予以减免。
4.学生报名缴费成功后,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在已报班级栏中查询有关信息。7月15日前,工作人员将主动联系报名成功的家长,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到事宜。
5.报名成功后家长自行放弃的,原则上不予退费。若学生请假不退还相应费用,连续请假两个半天及以上,视为主动放弃暑托班学习名额。
6.入托学生及其监护人2周内如有离甬(境内)旅行或居住史、到访过国内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情况请及时上报。
7.入托学生所在家庭及监护人所在单位2周内如有多人(≥2 人)发热、出现呼吸道症状或接触的亲友、同学、同事等有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请提前上报。
8.入托学生在参加暑托班期间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9.家长应教育学生遵守托班学习期间的有关规定,不擅自外出、脱离暑托班管理。因学生擅自脱离管理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且暑托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生及家长不得向暑托班提出赔偿要求。
10.学生如有先天性疾病(如心脏病、癫痫等)、传染性疾病或药物、食物过敏史以及体温异常等特殊健康情况学生及家长必须及时告知暑托班工作人员。因学生及家长刻意隐瞒情况造成学生本人或者他人人身受损的,后果应由学生及家长承担。
11.学生及家长应积极主动保持与暑托班老师的联系和配合,学生如果发生住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通知暑托班老师。
12.家长须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若因学生保管不善丢失钱物,非暑托班管理责任原因的,暑托班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3.家长作为学生监护人,应对学生损坏或破坏暑托班的公共财物承担赔偿责任。
14.家长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暑托班已尽到管理义务,但学生不服从暑托班管理而发生安全问题的,暑托班不承担责任。
15.学生在接受托管期间,如服用药品一般应遵照医嘱进行。托管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或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的,暑托班必须及时通知家长,并在征得家长许可情况下协助家长进行应急处理。
16.对不服从暑托班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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